自2009年12月,我倆做了教父、教母。
教會的一點傳統,個人認為也是珍貴的傳統,每一個受洗的孩子也可以找教父教母,不是絕對,但親生父母可以選擇。
與這位新契女的母親很熟嗎? 認識不算很久,但是欣賞她,
最欣賞是她獨個兒帶著女兒,對很多人來說都是苦、苦和苦,但是她明白這小生命是神給她的寶貴禮物。

上星期小契女就來我家住了兩天,替別人照顧孩子辛苦嗎?
當然會。
這陣子忙到飛起,衝了五天再接一個孩子回家,身體很倦,但是心裡滿足,
因為我在努力跟隨主,不是做得很好,但是盡過力了,所以很安心。
只是學習委身吧! 她也是我的家人,家人需要幫忙時做得到又怎能拒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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